为贯彻落实“深化审判管理、激励约束到位”的工作要求,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对铁山区法院郑某法官近三年被发回改判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并于2022年3月1日向该院进行了专题反馈。铁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谦,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熊曙光及审管办负责人参加反馈。
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指出,郑某法官近三年被发回改判民事案件数量较多,类型涵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审判程序等方面。主要原因为:一是业务能力不强,缺乏学习动力,知识更新与司法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能正确、全面理解立法精神和价值,导致有的案件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审判程序违法。二是责任心欠缺,缺乏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案件事实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致使不少案件事实认定上存在偏差或者错误。三是司法理念偏差,部分案件的办理未能处理好质量和效率的关系,为了结案而结案,一判了之,指望当事人上诉解决争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向铁山区法院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第一,加强政治建设,强化使命担当,树立职业操守。第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外请专家讲、内让法官教和法官走出学、案例研讨、写作培训等教育培训模式,提高业务能力。第三,加强审判管理,对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提高审判效率。第四,严格责任追究,定期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评查,严格执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的规定,用责任倒逼审判质量的提高。
潘谦表示,市中院的反馈意见非常及时,也非常具有针对性,指出了该院案件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也非常合理、可行。下一步,铁山区法院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不断优化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