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遮风挡雨

2025-09-28 09:21
来源: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作者: 吴欢欢    浏览: 681


我工作的地方被称为“家事法庭”,这里见证过太多家庭的聚散离合。红眼争吵的夫妻、身处困境的配偶、隔阂多年的父女……一纸文书可以明晰责任、判定归属,但它能弥合内心的裂痕吗?

在家事法庭工作多年,我越发觉得,法律不该是一道冰冷的分割线,它应该是守护每个家庭成员的“避风港”。



一套房子

守住儿童成长的根


“房子首付也是我出的,房子理应归我。”离婚后,男人经济状况遇到困难,诉请分割夫妻共有房产。

“婚后我们一起还的房贷,孩子才刚上小学,你让他搬到哪里去?”女人红着眼眶反驳。

今年处理的一起婚后财产纠纷,争议焦点是一套学区房的分割,双方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

在翻看案卷时,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套房子是他们孩子从小长大的地方,也是孩子目前唯一的固定住所。为了孩子的安稳成长,我觉得应当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依据离婚财产分割中“照顾子女权益”的精神,我提出方案:将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男方应得部分用来折抵未来需要支付的抚养费。这样女方和孩子可以继续居住,孩子不必在父母的拉扯中失去熟悉的家。

最终,男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就按法官说的办吧。”

双方放下分歧,达成调解协议那一刻,他们虽已不再是夫妻,但仍然是一对父母。



一份判决

保护患病妇女权益



去年审结的一起离婚案,我至今印象深刻。丈夫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妻子当庭拿出的却是一份癌症诊断书。

法律保障离婚自由,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司法实践中,若一方身患重大疾病、生活难以自理,另一方提出离婚的,需优先考虑患病方的实际需求。

深感遗憾的是,我与丈夫多次单独沟通,从法律义务到夫妻情分,但丈夫不为所动,他执意要离开。

因丈夫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结合妻子的意愿,我依法判决驳回了离婚诉求。

我知道,法律的强制力可能难以修复他们之间的裂痕,但依然能约束丈夫的行为,为妻子在病痛和背弃双重打击下撑起庇护所。在最脆弱的时候,法律会给她一份依靠,这或许就是“实质正义”的温度。




一通电话

唤回父女之间情谊


“法官,我……我好多年没见过我女儿了。”电话那头夹杂着压抑的哭声,“我身体不行了,实在没办法,才把她告到法院,我就是想见见她……”

这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安抚完他的情绪,我立刻询问案件的送达情况。果不其然,按照老人提供的信息没能联系上他的女儿。公告送达程序漫长,老人又身患重病,时间宝贵。

依靠仅有的户籍信息,我们跑了一趟当地的公安局,几经周折,查到了一个手机号码。

我拨了过去,一遍、两遍……听筒里始终传来忙音。直到第八遍,电话终于通了。

当我说明来意,提到她父亲起诉要赡养费时,对方打断了我的话,情绪颇为激动:“他当初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也没有关心过我们,现在凭什么向我要赡养费和医疗费?”

等她情绪稍微平复后,我轻声说:“你说的这些,我都理解。你父亲身患重病,生活困难,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今天我给你打这个电话,也是想转达一件事——你父亲和我们反复提到的不是钱,是他想见你一面。

电话另一端陷入沉默。片刻后,对面的声音略显急切,“他生病了?很严重吗?”

几天后,在法院调解室,双方时隔多年再次会面。在法徽的见证下,女儿同意闲暇之余探望父亲,并在合理限度内承担赡养费。

与女儿恢复联系后,老人又给我打来电话,一遍遍地说着“谢谢”。老人找回了那份失落已久的亲情,晚年不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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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欢欢

黄石港区法院

黄石港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每每回望这些案件,我总会再次叩问自己:家事审判,到底是什么?

它从来都不是机械套用法条,它是对每个生命的细腻关怀,是在情、理、法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审判之外,我们希望给予当事人的,是温度、是依靠、是重新开始的勇气。

为彷徨无助的孩子守住一个家庭,为身处困境的妇女撑起一份依靠,为孤独的老人唤回一份温暖。这,就是法律赋予“家”的意义,也是我们这群家事法官日复一日坚守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