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急先锋 打击犯罪保安定

2019-11-22 15:33
来源: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作者: 赵丽君

她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既是一名“弱女子”,又是一名手握“生杀大权”,让人敬而生畏的刑事法官。她就是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优秀干警——付芬。

付芬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八年来,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秉持着“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她年纪尚轻,却已是首批入额的员额法官,年均审结刑事案件100余件,年均结案率达90%以上。荣立三等功一次,所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荣获2017年度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二等奖。截至目前,她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被上级法院改判或者发回案件,无一件涉诉信访案件,无一件不良社会反应案件。

2018年初,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上半年,黄石港区首起涉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至区人民法院。因对相似类型案件有过承办经验,且又是刑事审判团队的中坚力量,付芬同志被委以重任,成为了该案主审法官。

作为一起社会关注度高、案情特殊且被上级法院挂牌督办的涉黑大案,相关的审理工作每一步都必须细致稳准,如同高空走钢锁,容不得半点差池,这意味着,承办人将承担非同寻常的心理压力。在该起涉黑案件中,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作案时间跨度长,案卷材料就多达八十余册,相当于40件普通刑事案件。面对如此庞大的工作量,如何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是摆在付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下,为保质保量完成审判工作,付芬开始了长达半年的加班生活。因担心案卷材料太多而无法消化,她以边看边记录的方式加强记忆,在一遍又一遍的巩固中梳理证据,并大量查找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反复斟酌每一名被告人的定性定罪等问题。从她办公室传出的,永远是翻阅材料的声音。

长期的“5+2”“白+黑”,办公室仿佛成为了她的家。可她不仅是一名法官,还是一位女儿、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每逢周末,幼小的孩子需要她来陪伴,她无暇满足。父亲因病住院,她也只能从牙缝中挤出少许时间,寥寥探望几次便回到工作岗位。即使到了举家团圆的“中秋节”,因正值案件庭审前期,她也还是选择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独自留守在办公室整理庭审预案和庭前会议记录。关键时期,暂时舍弃自己的“小家”是无奈也是必须的选择。

在办理涉黑案件的同时,付芬仍未间断对其他刑事案件的审理,致使其工作量异如常人。超负荷的加班,高强度阅卷,长时间的久坐、伏案姿势让付芬的颈椎出现了问题,甚至引发了严重头晕及视神经水肿,正常的视觉感知都成为问题。可紧迫的工作任务不容许她休息,她顶着重重压力,克服身体困难,仍然继续坚守岗位。凭着这股对工作的热情与责任心和自身的坚强毅力,付芬如期完成了案件的阅卷工作,为9月19日案件的顺利开庭打下了坚实基础,而其个人结案率也一直保持在80%以上。国庆期间,付芬再次放弃假期,加班撰写了该起案件的审理报告及六万余字的判决书,直至10月29日案件宣判结束,其紧绷的弦才稍微松懈,而严重透支的身体也终于支撑不住,开完庭,付芬便被送往了医院。与沉浸在案件完美收官的胜利喜悦之中的其他人不同,躺在病床上的付芬深知案件还有许多收尾工作,每日治疗完,她就匆匆赶回办公室加班至深夜,第二天又继续前往医院住院治疗。

案件审理过程中,付芬始终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既确保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又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公正办案,精准扫黑除恶。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首要分子李远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参加者,分别决定执行四年八个月至十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另1名被告人最终依法不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参加者,仅以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此外,为扩大涉黑案件办理成效,付芬还坚持将日常审理与“打财断血”、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同步推进。针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多次向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函,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4份,向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