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黄石中院,依法办案,公平公正,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7月4日,黄石某公司向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送来锦旗,感谢该团队在案件审判中用司法的力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该案涉及疫情期间口罩熔喷布生产环节,生产模具的黄石某公司和浙江某公司因定作的熔喷模具不符合质量要求发生纠纷,浙江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浙江某公司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合同,返还货款。二审中,合议庭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模具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熔喷布的生产还受到生产条件、市场、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且依据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的原则,也可采取修理、重作、减少报酬等方式处理争议。最终,二审改判驳回了浙江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