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变“经适房”让业主“傻眼”

黄石港区法院不懈执行为百户“造福”

2017-11-16 11:42
来源: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作者: 何雷 赵丽君

11月14日上午,黄石某律师事务所受45名当事人委托,将一面写有“执行模范,护法先锋”的锦旗送到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学光、执行员尹思洋的手中,感谢该院不懈执行让10余年前某小区“安居工程”所涉的268户业主成功取得了已购住房的完全产权。

2014年初,黄石某小区53户居民遇到一件麻烦事:10余年前某小区“安居工程”的购房合同上写明为“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出让”。房产证办下来,上面却显示土地性质属划拨,商品房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如果要出售或继承,需要补缴数万元土地出让金,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为维护自身权益,53名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黄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2016年2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黄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办诉争房屋土地出让手续,依法补缴相应土地出让金。

2016年4月,因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判决书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5名业主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员尹思洋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公司董事长赵某名下120余万元存款,并多次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履行义务。但因出让金数额巨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等原因,执行进程一再停滞。为妥善解决问题,执行员在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督促被执行人的同时,多次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局及国土局协调案件。最终,凭借多方努力,相关部门以当时的政府相关文件、会议备忘录等为依据,达成了解决方案:被执行人黄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一户3027元的标准一次性将该小区所有的土地出让金补缴给黄石不动产登记中心。据此,除该案所涉的45名申请执行人外,该小区“安居工程”涉及的其余200余户业主均亦取得了所购房产的完全产权,对法院的有力执行表示了高度赞誉。该案的圆满执结维护了200余户业主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