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的阴雨将刚回升的温度又降了下来,外边还有些凉飕飕的,第十三审判庭内,女子“家事法庭”庭长许馨文衣服却早已被汗水浸湿。她正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明某、刘某相识三个月便结婚,共同生活三个月后开始分居,双方皆同意离婚,确已无和好可能,但就彩礼问题各执一词,不肯让步。
明某与刘某均是离异且同住一个小区,2022年11月,两人通过媒人介绍相识并于3个月后办理结婚登记。婚前明某根据女方要求给付彩礼(现金)13.8万元,另带刘某前往珠宝城购买了四件金首饰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因婚前两人了解较少,婚后家庭矛盾逐渐显现。2023年3月,刘某与明某父亲因琐事发生争吵,刘某一气之下收拾了自己衣物跑回娘家再未回来。此次争吵过后,明某父亲一病不起,于2023年11月去世。自从明某父亲去世后,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明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两人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及金首饰16.8万余元。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婚姻家事纠纷来说,许馨文深知,调解是最佳方式。为此,许馨文一遍遍反复翻看案卷资料,多方走访调查深入了解两人情况,并制定详细调解方案。
为了防止两人见面就“掐”,许馨文先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面对当事人的抱怨她当起知心大姐,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角度进行劝解教导将他们“逐个击破”。
“许法官您不知道,从我嫁到他家去他们家人不是嫌我这就是嫌我那,婚可以离但是彩礼我不会退,不然白受那么多气了。”“你也知道他们家的情况,这笔钱不是个小数目,你要是不退人家还以为你就是图钱呢,而且法律也有规定......”“退可以,但我不能全退。”经过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刘某终于松口,许馨文又立即去劝解明某。“刘某已经同意退还部分彩礼,但你们毕竟夫妻一场,也不能委屈了人家......”
许馨文来来回回的跑了一上午,两人态度终于有所转变,她便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到法院共同商议退还彩礼的方案,在许馨文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刘某表示自己可以退还10万元彩礼,明某则提出将四件金首饰赠与刘某,一场夫妻反目对簿公堂的案件成功调解。
家国两相依,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延伸。近年来,大冶法院坚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在诉源治理的有效性上精准发力,坚持“小案不小办”,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能动履职,全面构建“大调解”格局,从而实现“案结事了”,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民事纠纷、家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