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近,一些信访案件矛盾渐显,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凸增,法院执行工作进入了攻坚克难阶段。同时,由于打工经济的特殊县情,一大批平常无法查找到的在外务工被执行人回到家乡,为岁末年初集中化解执行工作矛盾提供了机会。为此,阳新法院抢抓机遇,通过半个月的周密安排部署,于冬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岁末”集中执行活动。
12月20日,执行三庭(暨计划生育巡回法庭)为“岁末”集中执行活动拉开了序幕。以富池镇沙村汪某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三人为强制执行对象,拟定执行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开展雷霆行动。家住在富池镇沙村的汪某等几人也许没想到,法院的执行活动动“真格”了。
据悉,这次拟定的执行对象是富池镇沙村,共有三名超生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其进行了处罚,但一直拒不缴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进行释法明理后仍拒不缴纳。在县法院“岁末”集中执行活动中,为保证县委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县法院将此三人列为强制执行对象。其中,汪细纳是违法生育第四胎,今年5月就向汪细纳送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告知书,抚养费金额是58920元,汪细纳既没有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也拒不缴纳这笔抚养费。今年8月,县计生局向县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以后,汪细纳仍然不肯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县法院执行三庭在12月20日上午展开突然行动,依法拘留了汪细纳等三人。
与汪细纳类似,汪松林和柯尊发都是超生户,其中汪松林是违法生育第三胎,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58920元;柯尊发是违法生育第三胎,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29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