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法院:探索道交纠纷多元解法

2024-04-14 14:48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余梦婷 曹文倩 梅瑰

640.png

2024年第一季度,较去年同期相比,湖北省黄石市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明显下降,其中二审案件降幅达到34.37%。这一降幅的背后藏着怎样的解纷秘诀?

小建议发挥大作用——为保险公司送上“法治保险”

胡阿姨今年50岁,丈夫因病去世,女儿还在上学,家中还有年迈多病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家庭负担很重。为了贴补家用,胡阿姨在物业公司上班的同时,还在兼职做家政。

不料,2023年6月,胡阿姨遭遇交通事故,在家休养了6个月,一家人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捉襟见肘。为尽快拿到理赔款,胡阿姨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调解工作,鉴定做了,单位证明开了,银行流水也提供了。可一晃3个月过去了,保险公司却迟迟没有理赔。无奈之下,胡阿姨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采取简易程序判决胡阿姨胜诉。胡阿姨本以为能很快拿到理赔款,没想到保险公司又上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机动车保险纠纷案件上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问题引起了黄石中院的重视。为了让当事人尽早实现理赔诉求,黄石中院向辖区金融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规范行业监管,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纠纷实质性化解意识,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加强重点保险公司管理,引导保险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对积极理赔、积极调解的保险公司通报表扬、予以嘉奖,对消极理赔、消极调解的保险公司,通过监管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整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石监管分局根据该司法建议,迅速约谈涉案保险公司,该保险公司立即对胡阿姨进行了理赔。并且,相关负责人专程来到黄石中院,表示将做好机动车保险纠纷诉前调解工作,认真研判案件是否需要上诉,更加快速、全面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诉前鉴定+司法确认”—— 道交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多亏你们引导我做诉前鉴定,并耐心调解,不用开庭就解决了问题,为调解员和法官点赞!”王某拿着司法确认裁定书连连道谢。

2023年5月,詹某驾驶机动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肩部受伤,日常活动受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詹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王某、詹某、保险公司对赔偿事宜分歧较大,王某遂将詹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迅速将该案移送西塞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与西塞山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共同研究案情,认为该案符合诉前鉴定的范围,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释明“诉前鉴定”的优势及相关诉讼程序,在征得同意后,将该案转入诉前鉴定程序。通过鉴定,各方明确了伤残等级、误工期、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

鉴定结果出来后,调解员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现场,当事人情绪激动,场面一度陷入混乱。法官及时提议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单独约谈双方当事人,针对矛盾焦点,结合事实证据及类案判例,详尽地阐述解释该案所涉的法律关系、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责任比例,并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进行协商。

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接受调解意见,达成和解。为确保协议履行,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保险公司同意在两个月内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2.67万余元。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诉前鉴定+司法确认’,既有利于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以高效率、低成本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新需求、新期待,给双方当事人都吃上了‘定心丸’。”参与调解的法官介绍。

近年来,黄石辖区各法院先后出台《诉前委托鉴定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文件,引进保险行业协会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实施多方联动的“法院+诉调”工作机制。

各法院主动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交警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执法一线的优势,提高交警部门参与道交案件调解的积极性。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调解不成功的案件,速裁团队快速审理,跑出道交纠纷化解“加速度”。

“观点汇总”力促“类案同判”——激活提质增效“新引擎”

“以前,对于受害人超过退休年龄能否获赔误工费,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支持误工费等问题总是拿不准意见,我们同一法院不同法官判决都不同,导致群众意见非常大,上诉率极高。现在好了,一把‘尺子’量到底,最大化实现‘类案同判’。”黄石辖区某法院法官拿到《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主要观点汇总》后,不禁发出感慨。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统一裁判标准及尺度,2023年11月,黄石中院组织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专题对2022年全市基层法院被改判、发回重审的107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总结、归类和分析,并对两级法院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分歧和问题进行研讨,形成共识,印发了《观点汇总》,从源头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做好定分止争。

该《观点汇总》的出台,增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的可预期性,既有利于当事人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也可减少不必要的上诉,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鉴定前置+审前调解”“裁调标准统一+横向协调联动”……黄石法院探索出的多元办案模式,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解于前端、实质化解,提供了更多新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