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送爽,吹来满满的收获喜气。西塞山区法院高效调解助力农户,播下“枫树种”,共享好“枫”景。
近日,西塞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依法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农户的种植和还款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12月,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张某某签订《“快e贷”借款合同》,还款方式为每月固定还款。随后该银行为张某某一次性放款11万元,借款用途为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截止至2024年2月1日张某某欠该银行本息合计9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张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该银行将张某某诉至法院。
经审查,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于是,承办法官赵婧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不是不愿意还款,钱也大部分花在种植上了,现在手头确实没钱。希望通过你们跟银行协商看看能不能给我一段时间筹钱来偿还剩余贷款。”调解过程中,张某某向法官诉说自己的苦衷。
赵婧考虑到农户借款是为了发展农业种植,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还款。因此从有利于发展农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的角度出发,做好案件调解工作,让农户既能够减轻还款压力、重拾生产经营信心,又保障好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是案件审理的重心。
在与某银行沟通过程中,赵婧从讲明农户借款的初衷及其经营现状,再到讲清案件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和彰显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担当,引导其适当做出让步;与农户沟通过程中,主动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敦促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紧扣法、理、情等多个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调解工作,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多亏了法院,我的林苗可以长大了,我也有能力还钱了。”张某某长舒一口气。
“小案”连民生更连民心。西塞山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培育“法育乡村”为民司法服务品牌,持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每一起小案办实、办细、办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