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法院开展“雷霆·决战”集中执行行动

2018-09-10 15:22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执行局

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只有约30天时间了,在此关键时期,黄石两级法院于9月5日上午,开展“雷霆·决战”集中执行行动启动式,对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冲锋。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蒋泽稳,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少军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启动仪式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绪清主持。

“全体干警出发!”上午8时,市中院副院长刘少军一声令下,由市中院及城区基层法院组成的7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集结出发,前往位于西塞山区石料山朱家嘴的一处厂房,实施强制清场,揭开了“雷霆·决战”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行动中,蒋泽稳副主任一行全程跟踪督导,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执行现场,央视移动新闻网、长江云、网易新闻网、斗鱼网、黄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本次执行行动并进行现场直播。当日,共有220余万网友围观、互动和点赞。

现场一: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执行现场

2007年,黄石市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和黄石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签订《场地借用合同》,双方约定,实业公司将其空地借给机械公司做生产厂房使用,借用期为7年,借用管理服务金为每年5万元整。

租赁期间,机械公司自建了一间钢结构厂房和一栋三层楼的办公楼。

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场地借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借用期限续期1年,管理服务金为1年8万元。

借用合同续期到期后,实业公司不愿再与机械公司续约,机械公司却占用场地,迟迟未腾退,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2016年,经西塞山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机械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前拆除并搬迁其自建的钢结构厂房及机械设备,若逾期未履行搬迁义务,实业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同时,机械公司还需支付违约金及场地占用费16万元。

然而,机械公司一直未按法院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实业公司向西塞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后,西塞山区法院对机械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在厂区张贴公告,反复约谈机械公司负责人,做其思想工作,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给付违约金、场地占用费、拆除自建厂房及退出场地。

没想到机械公司负责人及案外人对法院的做法持有较大对抗情绪,非但置之不理,甚至在停水、断电的情况下依然对抗执行。

上午8时30分许,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案外人邹某痛哭流涕,赖在地上阻挠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地对邹某进行释法明理,邹某不听,拦住警车,不让执行干警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严厉惩处抗法行为,西塞山法院决定,对邹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随后,各执行实施小组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拆迁公司在转移钢结构厂房和三层办公楼内的物品后,用挖掘机有序地拆除了共计2000平方米建筑物。

10时30分,强制执行行动顺利完成。

 现场二:住别墅开豪车 老板成“老赖”

徐某是黄石一名知名的“老板”,在鄂东商贸城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家具卖场。

今年64岁的他,家住杭州东路某高端别墅区,平时出行,开的是路虎SUV。

2014年10月19日,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市民刘某借了4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月利息3%,三个月内还款。刘某觉得徐某有实力,将这笔钱转到了徐某账下。

2015年1月,徐某又向刘某开口,再借10万元,利息照旧,还是三个月内还款。

借款到期后,徐某未能及时还款。当时,刘某也没有强逼徐某还钱,反而与他签订了新的《借款协议》,双方约定:借款金额共计50万元,每月利息15000元,借款期限截止2015年12月20日。

这期间,徐某累计偿还刘某219000元利息,此后再未支付本息。刘某屡次催款,徐某仍不钱。为此,刘某将此案诉至法院。

2016年,黄石港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徐某应偿还刘某本金488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以488000元为基数计息)。

徐某一拖再拖,依然拒不还款。

9月5日上午,黄石港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鄂东商贸城,在徐某经营的家具卖场找到了他。

此时,徐某依然毫不在乎,他告诉执行干警:“我的别墅、路虎轿车都已经抵押出去了,钱,一分没有。”徐某还说,他的家具卖场,每月的盈利额,也只够还利息。

当天中午,因拒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徐某被黄石港区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现场三:教师借款百万拒还 被法院拘留15天

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即将来临,大冶市某小学一名教师董某却因借款百万无法偿还成为“老赖”。2018年教师节,他将在拘留所中度过。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在大冶市某学校任教的董某,通过民间借贷方式多次向申请执行人倪某借款,截至2017年8月12日,董某仍欠倪某借款本金155万元及利息。倪某多次向董某催讨借款本息无果,遂向下陆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12月20日,经下陆法院依法宣判后,董某仍没有还款意向,倪某无奈向下陆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董某名下无登记房产,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对董某进行数次传唤,其均未到场,去其任教的学校寻人亦未果,案件执行一度停滞。

9月5日上午,下陆法院执行干警再次电话联系董某,向其阐明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并约定在其帮忙装修的一家酒店门前见面详谈。当董某出现在酒店门口时,早已等候多时的法警上前将其抓获,带回下陆法院进行讯问。董某因多次传唤不到法院,也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被下陆区法院依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