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法院“破冰行动”之融冰首战

2017-11-01 17:20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杨梅

拒执的坚冰抵挡不住司法执行之光的直射,为期两个月的“破冰行动”在中院刘少军副院长一声号令下正式拉开序幕。下陆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全体干警、特警、法警20余人按照预定计划,井然有序地兵分两路,一路警灯闪烁,直捣“老赖”巢穴。

  行动开始前,下陆法院院长易志勇同志强调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要让“老赖”暴露在司法阳光下,让他们无处可躲。这次的“破冰行动”主要有三重目的。一是破冰前行,健全完善执行提速机制,打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二是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再掀声势,形成“老赖”从心底畏惧执行,老百姓真心支持理解执行的社会氛围;三是力争执行质效指标实现“三升一降”。

为了保障此次行动质效,下陆法院特向政法委报告调用六名特警参与此次行动。行动开始仅两个小时,下陆法院已有四名“老赖”被带回,一名企业法人在执行法官通知后主动到该院接收执行讯问。

这名主动到法院接受调查的罗姓企业法人原在黄石市经营一家铸造公司。2011年公司厂房附近建造起了经济适用房,因厂房排污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2014年至2015年间该公司被国家勒令强制关闭。厂房无法生产后,该公司已无经济来源,前期投资所欠借款利息偿还后,剩余十八万余元欠款已无能力还清。法人罗某某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在本次的破冰行动中,虽然其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但由于其屡次以各种理由久拖欠款,被该院采取了拘留15日的决定。其原有厂房内的生产材料将由法院封存,等待变现偿还申请执行人。

同时,一起经历了三年两审的汽车融资租赁案在下陆法院内得到了解决。

被执行人周某某在2014年与上海某租赁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由该公司购买他在黄石某汽车销售公司选定的混泥土搅拌车一台,购入后再租给周某某使用,按月支付租金,租期两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周某某先将租金支付给汽车销售公司,再由该公司转给租赁公司。然而直到201612月,周某某拖欠租金仍未支付,汽车销售公司代其向租赁公司支付了租金。因此汽车销售公司向下陆法院提起诉讼,对周某某及其妻子进行追偿。后因汽车销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市中院最终于20176月判决周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向汽车销售公司偿付代其垫付的租金并支付违约金。判决书下达后,周某某迟迟未将钱款交给汽车销售公司,该公司遂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行动当天,经过执行法官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并当场缴纳4万元执行款。

截止到31日下午三点整,下陆法院收到执行款4万元,已拘留1人,和解撤回结案5人,融冰之战仍在进行当中。与“老赖”打过几番硬仗的下陆法院,坚信通过接下来两个月扎实的执行行动,能实现在攻坚之年、决战之年打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