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执行员远赴云南强制执结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12-22 17:49
来源: 大冶市人民法院
作者: 叶汇丰

近日,大冶法院执行干警朱鹏松、许红卫等多次赶赴云南省昆明市查封房屋和矿山经营权,促使被执行人刘某履行法律义务,执结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罗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刘某应偿还罗某借款本息21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朱鹏松、许红卫多番前往市工商局、房产局及银行进行查找,均未发现刘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遂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经申请执行人罗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刘某在昆明市盘龙区拥有房产一套。许红卫当即向部门负责人王洪涛汇报,王洪涛表示:“年底再忙,财产再远,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让‘老赖’无处可逃。”许红卫迅速函告当地法院配合大冶法院执行,同时与昆明市房产局取得联系,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刘某房产。随后,许红卫等执行干警赶赴昆明市与当地法院进行接洽,拟拍卖被执行人刘某的房产。同时,许红卫一行在昆明联系到刘某,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刘某以其经营困难为由推脱还款。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细心的执行干警根据蛛丝马迹,查明刘某在云南承包经营一铜矿,目前正准备转让矿山经营权。于是,许红卫再次联系刘某,告知其及时偿还所拖欠借款,否则法院将查封铜矿经营权。在强大执行威慑下,刘某终于同意清还债务,与罗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