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促进两级法院审判业务交流和业务能力提高,3月25日,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带领下,市中院民事审判团队、立案审监团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一行7人,前往下陆区法院组织召开改判发回异议案件交流会。下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贵,党组成员、副院长银东明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在听取异议案件承办法官对市中院改判发回案件的观点、持有的异议及存在的疑问后,两级法院法官及法官助理各抒己见,重点就二审中出现新事实、新证据的案件是否应当发回重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建议。
会议还就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如何认定、原告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得到支持、误工时间的起算节点如何确定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力求达成统一的裁判标准。
王又明指出,市中院恢复改判发回异议案件沟通交流机制,初衷和目的是统一裁判分歧、形成裁判共识、统一裁判标准,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王又明强调,苦药利于病、良言利于行,两级法院的法官都要以开放平和的心态对待案件交流,从而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能够帮助异议案件承办人打开心结,还能够发现在类案同判机制建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利于深化审判管理,加强两级法院沟通交流,促进审判工作质效的提高,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