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案质效,推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落实省法院拉练检查反馈的破产案件审判管理类问题,5月24日,市中院首次召开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选管理人现场评审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报名参与竞选的机构中择优选定破产管理人。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主持评审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审委会专职委员胡跃建,黄石港区相关领导等组成破产案件评审委员会,院督查室全程参与监督。
市中院于5月17日发布了《关于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拟采取竞争方式增加社会中介机构与清算组一起组成联合管理人的公告》,面向黄石市10家已入选《湖北省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机构发出邀请函,公开招募联合管理人。在规定时间内,6家机构报名参与竞争,各参选机构围绕本机构及团队基本情况、管理人团队的专业水准和执业能力、工作计划及方案、机构优势、管理人报酬收取、办案经验等内容提交了详细的竞选材料。
会前,将各机构提交的竞选材料全部编号密封好,按编号顺序依次发放给评选委员会成员。会上,简要的介绍了此次公开选任规则、评审方式以及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后,当场发放选票,由评选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经过两轮投票、计票,根据得票高低择优选定了其中一家机构为正式联合破产管理人,并确定了两家备选联合破产管理人。
此次召开的评审会,是市中院采取公平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首次尝试,通过阳光透明选任,让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职业责任感强的破产管理人竞争上岗,能够为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亦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市中院将落实好与破产管理人之间的联络机制,做好破产案件审判处置工作,合力解决社会矛盾,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