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法院开庭审理汪某福等23人涉黑案

2019-11-15 15:42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下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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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汪某福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窝藏、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拘禁、串通投标等罪一案,这是该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涉案人员最多、案卷最多、影响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2年4月始,被告人汪某福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先后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做“外围”。随着其他被告人相继加入,组织势力迅速膨胀,逐步形成人数较多、“恶名大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2年下半年,罗某良伙同汪某福利用公司承接工程,通过组织势力为承接工程提供保障,“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局面形成,进一步壮大组织势力。2015年,又网罗另一批积极参加者,最终形成了分工明确、层级分明、成员众多,结构稳定的组织。

该组织从2005年起陆续通过实施绑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长期盘踞在汪仁镇地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23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重伤、6人轻伤、8人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汪某福等被告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通过有组织地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手段非法敛财302万余元,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破坏当地风气,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陆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整合审判力量成立专案组,有序推进案件进程。鉴于该案有23名被告人、179册卷宗,犯罪事实众多、证据繁杂,涉及财产数额巨大,且社会关注高、案情复杂,为确保庭审集中持续有效审理,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下陆区人民法院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庭前会议、案件协调推进会,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各方意见,分别从不同情况安排部署,争取庭前解决各类程序问题、厘清案件争议焦点。

开庭前,部分被告人在律师在场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现场,在合议庭有序组织下,控辩双方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开展法庭调查,依次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家属及其他法院、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共计90人现场观摩庭审。

虽然该案涉及被告人、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但由于该院准备充分,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下陆区委政法委、开发区·铁山区委政法委通力配合下,该案庭审于当日19时27分顺利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