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多措并举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2017-12-08 10:31
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
作者: 阳新法院

阳新法院于2016年5月成立了由院领导1人、年龄50岁以上拥有30多年民事一线审判经验的男法官1人、年轻已婚女法官1人组成的第十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城区范围内的家事案件,2017年6月,该院被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自改革以来,该院多措并举,逐渐打开了家事纠纷专业审判与多元化解并举的新局面。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民政部门建立长效联系机制,针对离婚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审查不严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和辅导;邀请家庭其他成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参与调解,彻底化解矛盾;与居委会网格办、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抚制度,设立未成年人探视档案,了解探视权履行与协助履行的情况。

二是试行家事案件预登记制。除无效婚姻案件外,均实行预登记调解前置程序,从接待、登记之初由专门的诉前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并实行简单登记制,不计入审判管理系统,当事人不缴纳任何费用,只有调解不成功的才进行立案登记,2016年5月以来,阳新城区家事纠纷案件较同期进入诉讼程序的数量大幅减少。

三是积极开展反家暴人身保护工作。制作反家暴宣传手册并随案向当事人发送,释明引导有证据证实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目前,该院已受理申请人身保护令案5件,发出人身保护令4件,申请撤回1件,通过回访统计得知,发出人身保护令案件当事人无一重新实施家庭暴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不公开审理原则。通过当事人申请或向当事人释明,不断强化不公开审理原则,80%以上的案件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的不公开开庭审理,防止二次激化矛盾,侵犯当事人隐私。

五是试行家事案件律师调查令。鉴于家事法庭外出取证人手不足,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家事法庭根据民诉法及相关规定,由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承办法官向个案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既方便法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也有力维护了举证能力明显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家事审判团队已签发律师调查令3案5份。

六是推广离婚证明书制度。设计推广“离婚生效证明书”,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原夫妻共有房屋更名、结婚登记等手续时,提供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婚姻状态可能泄露隐私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