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法庭:诉讼服务主动“前伸” 基层矛盾“萌芽”化解

2024-10-18 08:55
来源: 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胡凤娇    浏览: 3076

西塞山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充分发挥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诉讼服务主动“前伸”,探索形成“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的诉源治理生态,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三年,园区法庭收案数持续下降,今年上半年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4%,高出全省均值8个百分点,收案同比下降3%,上诉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和生效裁判被改判率均为零,案访比1:0,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4.31%。因“零上诉,低执行”,案件比为1:1.04(优于合理区间),最大限度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4年上半年,工业园区凉山村的王某遭受交通事故后,赔偿款迟迟拿不到,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流转至法庭后,法庭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因司机、车主均联系不上,车主户籍地还在外省,保险公司也要申请重新鉴定,如经过公告、重新鉴定、一审、二审等程序,当事人可能要一年多才能拿到赔偿款,诉讼成本高、时间漫长。故法庭向当事人充分释明非诉解纷的优势特点,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的途径化解纠纷,保险公司同意不申请重新鉴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先行协商。

为充分发挥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员)人员熟、社情熟的优势,根据属地原则,法庭委派河口镇凉山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但双方争议较大,调解不欢而散,案件陷入僵局。

因涉及相关赔偿项目的法律问题,驻庭调解员联系法庭人民调解指导员对该案进行详细的法律指导,在调查相关情况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依托法律法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当即“就地申请”司法确认,法庭收到申请后对材料同步审核,符合司法确认条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并在履行期届满前积极引导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该案实质性化解。从接收材料到达成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拿到赔偿款,用时仅十五天。

“赔款很快就到位了,调解得还是相当快的,非常满意。”凉山村村民王某说。

“自从我们有了这个人民调解指导员以后,给我们提供法律上的指导,大大提升了这个矛盾纠纷的化解率,能够有效及时的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也大大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凉山村驻庭调解员、村综治办主任瞿发明表示。

司法建议,这一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治理之策,是靠前防范、防纷于未然、诉讼服务“前伸”的另一重要手段。2023年,园区法庭在审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时,发现园区主要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遂向园区管委会发出司法建议,成功促成园区“河口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启动,经投入3600万元,建成“三纵三横”道路系统,既保障了居民的出行安全,又为武鄂黄黄一体发展进一步提速。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性、苗头性问题,加大调查研究,以系统思维处理类案纠纷,个性化推送法制报告,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让越来越多的风险隐患消弭于无形、化解在源头。”园区法庭法官助理陈子鑫表示。

近年来,西塞山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多部门协作,依托园区综治中心,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N网格”常态化联动解纷机制,建立“前期研判、中期协同、后期联防”的全流程治理模式,从源头上解纷于“始然”。

“我们在所辖的10个乡村设置了诉调对接点,引进了10名调解员,简易的矛盾纠纷,我们根据属地原则,在对应的乡村就地调处,复杂的矛盾,联合调处。我们现在形成了前期研判、中期协同、后期联防的全流程治理模式,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西塞山工业园区法庭负责人胡凤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