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夫妻的糊涂离婚路

2014-06-25 15:52
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
作者: 刘细刚

小程和小朱,一个1990年出生,一个1992年出生。2012年2月,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后,热恋同居,很快小朱便有了身孕。2013年1月29日小两口登记结婚,并约定同年2月4日举行婚礼,这本是双喜临门的大喜事,却因双方家庭的不理性,最终,两人走上了糊涂的离婚路。近日,阳新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索彩礼亲家反目

小程和小朱登记结婚后,双方家长忙着置办2月4日的婚礼,时逢春节,更是喜气洋洋。然而,就在婚礼前两天,因为女方要男方再添彩礼,男方家庭突然拒绝迎娶新娘。2月2日晚,小朱的母亲前往小程的姨妈家询问情况,正遇亲家公在场,两人因彩礼问题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小程的父亲将小朱的母亲殴打至轻微伤住院,导致婚礼不能如期举行。

春节过完后,小程随家人外出打工,撇下七个月身孕的小朱在娘家,两人的婚礼不了了之。

弃孩子夫妻成仇

婚礼不能如期举行,而小程也弃家外出打工,懊恼的小朱力排家人的阻拦,拖着已八个月的身孕踏上南下的火车。3月4日,小朱在温州找到了小程,但在谈及婚礼和孩子抚养问题时,小夫妻再次发生纠纷,矛盾不可调和,后小朱独自返回阳新待产。

2013年5月10日,小朱在阳新县中医院产下一子,小程未回家探望。

生怨气对簿公堂

2013年8月1日,小朱向阳新县人民法院起诉小程,要求离婚,小程辩解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法院判决不允许二人离婚。但之后,小程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补救夫妻关系,也未支付子女抚养费,甚至于2014年春节期间亦未探望小朱和孩子。

小朱彻底绝望,2014年4月10日,小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小程离婚。

断情义劳燕分飞

阳新法院认为,小程和小朱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有较好的感情基础,本应相互体谅、相互珍惜。但双方在举办婚礼前夕两家生纠纷未能理智协商、妥善处理,反而互相指责,致使夫妻间隙日益加深。小程在小朱怀孕、生子期间未尽到夫妻间相互扶助义务,也未在婚生子出生后及时主动探望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小程在小朱第一次向本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对夫妻关系进行积极补救,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判决准予小程和小朱离婚;婚生子由小程抚养,小朱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350元,一年一付,直至婚生子年满18岁成年。

编者感言

原本是令人艳羡的小家庭,双喜临门的大喜事,却因为些许矛盾,不能理性协商解决,亲家反目、夫妻成仇,最终要对簿公堂,劳燕分飞,苦了那刚满周岁的孩子。离婚,不是痛苦的结束,更多的是痛苦的延续,婚姻,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