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法院构建五大工作体系 打造管理精细化法院

2012-12-2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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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铁山法院不断创新管理方式,通过构建五大体系,用精细管理打造高素质队伍、打造高质量案件、打造良好的工作秩序,推动法院管理由随意型向规范型、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法院整体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一是构建目标任务体系。在研究和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该院制定了《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全院所有部门设计共性目标、对综合部门和审判部门分别设计个性目标,实现了对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全方位考核。其中共性目标考核分值100分,综合部门目标考核每部门分值360分,年底根据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兑现年底奖励的主要依据,并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

二是构建资料台账体系。为全面保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落实到位,该院进一步制定了《综合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台账目录》,严格确定了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审管办、法警队、立案庭等综合部门应当建立的各项具体工作台账,通过具体详细的台账目录规定,把“精、细、实、严”落实到综合部门工作的每项职责和每个环节。如规定政治处建立政治处年度工作要点、政治业务学习记录、党组民主生活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记录等工作台账;审管办建立司法统计分析通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等工作台账。

三是构建司法巡查体系。为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内容繁杂、执行欠缺规范性的问题,该院为大量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设置了司法巡查工作体系,执行时按照程序,水到渠成。纪检组负责对司法纪律作风、廉政制度执行、诉讼费收取等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室负责对警车使用、经费支出和办公区域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审管办负责对案件庭审、质量评查、案卷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法警队负责对安全防范、门禁管理、庭审巡视等工作进行检查。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全面提高全院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构建绩效激励体系。该院在深入分析自身特点,充分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新办法以26项法院审判质效指标为基础,按照分类分档考评、负向指标考评和审判管理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实现了对全院业务部门审判绩效的综合评价。在新考评办法的激励下,全院多项指标均呈现大幅增长,法官之间也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态势,真正做到了“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五是构建双向考核体系。为改变以往综合部门单向考核业务部门、综合部门工作难以考核、缺少监督的局面,该院建立了由综合部门对业务部门的审判绩效进行考核、由业务部门对综合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双向考核体系,促进考核工作全面化和科学化,提高干警的积极性和执行力,进一步实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