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简介

2011-06-21 09:30
来源: 本院
作者: 黄石市中院

   大冶市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湖北省东南部,地处幕阜山北麓,东北濒临长江,西北隔梁子湖与武汉相望。大冶有着灿烂文明的悠久历史,宋乾德五年(公元967年)大冶建县,取“大兴炉冶”之意,定名大冶县,一直沿用至今。1995年,随着县域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全市国土面积1566.3平方公里,现有总人口93.39万人,2010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245亿元,财政总收入25.96亿元。大冶矿产资源丰富,素有“江南聚宝盆、百里黄金地”的美称,是全国六大铜生产基地之一,举世闻名的铜录山古矿冶遗址在大冶市境内,大冶被世人誉为“世界青铜文化发祥地”、“中国近代钢铁摇篮”。

   大冶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现内设18个机关庭、室、科、队、处、局和12个人民法庭,人员编制131人,现有干警202人,其中退休28人,退二线、退养17人,在岗157人。现有院长1名、副院长6名,其他党组成员2名,院专职审委会委员1名。院机关党组织为机关党委,下设七个党支部,其中一个老年党支部;12个人民法庭均设立了党支部,全院党员共有179名。在岗干警中本科学历115人,占干警总数的73%,其中硕士学历3人,全院干警平均年龄为40.2岁。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该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班子带队伍,抓审判保公正,抓管理重规范,抓创新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近三年年平均收结案为3600余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法院自身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坚持政治立院,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明显提高,涌现了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程军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二是坚持改革兴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先后推出量刑规范化、民事案件速裁、诉调对接、创新执行机制等改革举措,规范了法官的裁量权,实现了审判提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坚持管理治院,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在黄石法院系统率先成立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明显上升。四是坚持科技强院,狠抓物质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新建法院审判综合楼和5个人民法庭已经投入使用,建立了3个电子法庭,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得到充分应用,有效提高了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先后荣获了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模范、原铜矿人民法庭庭长吴远瑞(现已退休)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还地桥法庭庭长程军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