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篇案例入选湖北高院执破融合典型案例

2025-12-30 11:12
来源: 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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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湖北高院发布10起执破融合典型案例,下陆区法院《申请执行人某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湖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纺织机械制造企业、相关担保人执行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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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4)鄂0204执135号

【执行法院】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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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湖北分公司依据已生效的(2023)鄂02民终1586号民事判决书,向下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纺织机械制造企业及相关担保人,执行标的包括借款本金人民币2980.5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下陆区法院于2024年1月24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通过走访被执行人某纺织机械制造企业,执行法官了解到该企业已长期停产,有效资产主要为土地和房产,净值约0.7亿元,而企业总负债高达近5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具备破产法定原因,基于此,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引导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破产清算。黄石中院于2024年8月7日受理该案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下陆区法院审理此案。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下陆区法院与区政府迅速启动“政府主导协调+法院主导程序”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由政府牵头成立破产清算组,同时建立“部门联席+小组例会”会议机制,实现行政资源与司法程序深度融合,保障破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速推进。

面对企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复杂问题,清算组在法院引导和政府协调下,以“资产处置与城市更新结合”为策略,引导投资方将256亩厂区开发纳入区域整体规划,提升资产价值;对47户租赁户采取灵活处置方式,实现清算期间资产持续收益;通过“上门清偿+优先清偿”模式,快速妥善解决了709名退休职工及17名留守人员的安置问题;通过对闲置地块及周边其他地块通盘考虑、联动布局,有效发挥了生产资源的最大效用,真正实现一子落下、满盘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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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是下陆区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执破融合”工作的标志性成果,对破解涉企债务“执行难”、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一是首创全链条执破衔接机制,通过执行法官在个案执行中主动识别企业破产原因,精准引导申请执行人提出破产申请,构建并实践了“执破标准识别—高效移送—协同交接”的完整程序转换链条,将“执行不能”案件有序导入破产程序,避免社会及司法资源浪费。

二是创新实施“政府主导协调+法院主导程序”的破产联动机制,实现行政资源与司法程序深度融合,统筹化解职工安置、资产盘活、信用修复等核心难题,在保障金融债权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社会稳定、释放生产要素活力。

三是以资产整合推动区域发展,将256亩厂区处置纳入城市更新整体规划,提升资产价值,实现债权人利益、职工权益与区域产业升级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