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屋买卖引两起纠纷法官悉心调解促两案同结

2018-08-10 15:14
来源: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作者: 赵丽君

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胜阳港法庭、黄石港法庭法官一次性调解了两起因同一事件引发的纠纷,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起到了良好效果。

据悉,2017年7月21日,肖某与汪女士及湖北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销售委托书,约定汪女士购买肖某、曾某名下房屋,同时肖某委托该经纪有限公司居间出售房屋。同年9月20日,肖某、曾某违反合同约定,将房屋出售给案外人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7年10月19日,汪女士及湖北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分别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将肖某诉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考虑到该两起案件案情较为简单,针对的又是同一事件,遂两案承办法官决定同步调解此案,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但由于被告肖某在外地工作,故承办法官只有在开庭时才能与肖某进行面对面交流,无形之中给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每逢肖某归家出席庭审之时,承办法官即迅速抓住机会,积极组织涉案方在庭前庭后进行调解,同时以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在外地的肖某取得联系,做其思想工作。一方面告知肖某其“一房两卖”行为已对汪女士及湖北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构成双重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劝解两案原告其对肖某的诉求数额较大,如同时赔偿,以肖某的能力难以承担,希望能对肖某的经济难处给予一定理解。

在两案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三方均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肖某分别向原告汪女士、原告湖北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金4万元、1万元。两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