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支付宝”风波

2017-12-22 17:31
来源: 铁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朱梓

近日,铁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成功审结了一件夫妻离婚后涉及支付宝账户资金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201666日,原告方某与被告盛某在铁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约定了银行存款与房屋等财产的分割。此后,原告方某认为被告盛某名下支付宝账户尚有资金没有分配,逐诉至我院。案件受理后由审管办祝主任审理此案。

开庭审理中,被告盛某的代理律师提供了支付宝客服语音聊天记录、账户清单等证据,证明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时被告盛某名下支付宝账户没有可供分配财产,但原告方某不予信服。在审管办祝主任积极调解下,双方均同意由法院调查取证,如调查核实并确定了201666日被告盛某支付宝账户下有资金,被告盛某愿意进行分配;反之则原告同意撤诉。为查明案件事实,审管办祝主任当即决定休庭,向支付宝平台、蚂蚁金服了解情况,在得知需要到浙江杭州阿里巴巴支付宝总部才能调取证据后,立刻赶赴浙江杭州阿里巴巴支付宝总部调取被告盛某离婚前支付宝账户资金流水情况。经调查核实在201666日时被告盛某名下支付宝账户没有可供分割资金,原告方某看到详实证据材料后心服口服,当场表示撤诉。

本案系我院首例涉及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财产纠纷的新型案件,为我院今后审理同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