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分析我市知识产权类案件呈现新的特点

2011-05-04 11:15
来源: 本院
作者: 黄石市中院    浏览: 1586

 市中院民三庭作为负责黄石市法院知识产权类案件的专业庭室,在近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发现我市该类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增长快。我市作为武汉城市圈的副中心城市和鄂东区域的经济龙头城市,拥有新冶钢、华新、劲牌、美尔雅、东贝等多家全国知名企业。近年来,随着黄石经济的发展,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2008年,我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为6件;2009年案件数为27件;2010年,截止11月1日受理案件为21件;截至4月15日,2011年已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45件。
   二是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日渐增多。2008年之前知识产权类案件主要集中在不正当竞争纠纷、商标侵权纠纷,近年来知识产权类案件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类型涵盖了商标侵权纠纷、摄影作品侵权、网络著作权纠纷、企业名称权侵权纠纷、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商业秘密纠纷等多个领域。以今年为例,案件类型涉及摄影作品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网吧非法下载播放影视作品、卡拉OK庭非法复制、使用影像作品等案件。权利人范围逐渐增大,提起诉讼的权利人除黄石本地外,还有来自武汉、成都、福建、北京等地的企业法人。
   三是审理难度逐步加大。以往知识产权案件由于涉及的侵权程度、侵权行为均比较明显,调解或判决均相对简单。但随着网络著作权类侵权增多,各类网吧、卡拉OK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增多,在审理过程中因涉及证据保全,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数额的确定等多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处理难度日加大。且由于该类权利人多数为外地,维权成本较大,各地法院判决赔偿的标准不统一,权利人与侵权人在赔偿数额上往往难以达成一致,也给该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带来许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