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质量不高,个别案件庭前准备不足,审理效果不好。”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缺乏力度,‘三合一’工作开展比较晚,与行政机关沟通不顺畅,在黄石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的大背景下,司法延伸服务还存在缺位。”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效果不显著,部分已经建立的制度落实不好,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联而不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应用不广。”
“人民法庭建设亟待加强,全市28个法庭中,有24个未达到1审1助1书1保安的基本配置。”
5月11日,省法院5月拉练检查活动第二站来到了黄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恒明深刻剖析了两级法院存在的问题。
省法院13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和7位院领导也对黄石两级法院的工作进行了直截了当、一针见血的点评,现场见筋见骨、“辣味”十足。
会议认为,黄石中院主要存在6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还没有树牢新的法治理念,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新发展理念对于司法理念更新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创先争优意识不够强,满足于工作一般化,满足于各项指标排名在全省处于中等偏后的位置,满足于待在舒适区,参加精品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评选积极性不高,在全省获奖不多,离“办一批精品案件,出一批好的经验,出一批好的调研成果特别是制度性成果,出一批专家型的法官”的要求仍有差距。
三是办案纪律性较差,“四类案件”标识不清晰、监管流于形式。合议庭“合而不议”、专业法官会议质量不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案件质量不高。一审服判息诉率逐年下降,二审发回改判率居高不下,案件平均办理时间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一审简易程序、速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高,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效果不明显,“边清边积”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重要工作推动不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流于形式;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充分发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黄石建设的作用,就案办案;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不力,陈年信访积案多,没有实质性化解,领导包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六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培养缺乏长远眼光,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年轻干部在干部队伍中所占比例不高。
“今天,省法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黄石两级法院把脉问诊,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我们一定正视问题、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坚决整改。我们将把问题清单列准、把问题症结找准、把思想‘病根’挖准,对照点评意见,认真研究,群策群力,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自上而下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黄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恒明代表黄石两级法院表态。
黄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军表示,省法院对黄石两级法院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点评,既“精准把脉”又“开方治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市两级法院要以此次拉练检查为契机,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对标先进、找准差距,努力补齐短板,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