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法院“三个注重”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显实效

2013-05-17 15:12
作者: 刘锦源 何雷    浏览: 3009

针对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较多的现象,黄石港区法院积极探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处理方式,妥善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该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27件,其中调解、撤诉196件,调撤率达86%。2013年1-4月,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2件,调撤率达87.8%。

   注重服务快捷性。开通婚姻咨询服务热线,每周选派法官驻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为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调解等服务,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做好婚姻纠纷司法确认,依法审查并及时确认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处理或子女抚养的离婚协议,切实维护协议效力。

   注重审理专业性。成立“婚姻家庭合议庭”,选择亲和力强、调解水平高且具有丰富婚姻家庭工作经验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依法调解和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将社规民约、公序良俗原则等运用到审判和调解工作中,实现人性化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注重调解实效性。加强与辖区妇联的对接和交流,与辖区妇联签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合作共建协议。邀请妇联干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工作,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效。通过举办法律讲座,邀请观摩庭审等方式强化对妇联干部的指导培训,切实提升调解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