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上的执行,助力办案“微”力十足

2023-12-15 10:49
来源: 大冶市人民法院
作者: 蔡丽琴

近日,大冶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两起小标的执行案件中,利用微信功能,在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之间搭起沟通桥梁,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成功将其执毕。

微信结案让“宝妈”省时

2021年6月,曹某母亲以其名义与湖北某教育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托班费用等事宜,2022年3月,该公司将幼儿园园址迁往别处,因新园址距离曹某家较远,曹某便未返校上课。双方因未入学期间费用退还问题协商未果,曹某及法定代理人将该教育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湖北某教育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曹某学费及伙食费共计1470元。因被告人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曹某及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许红卫翻阅案卷后发现该案标的额小,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使案件早日得到解决,许红卫在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后,想到可以利用微信,尝试通过线上执行调解的方式解决该案。

“我带娃不方便来法院,没想到法官现在执行能用上微信,不仅给我节省了往来费用和时间,也使我的案子有了结果”。最终经过双方协商,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和最终确认后,该公司履行法律义务,曹某法定代理人通过微信出具一份特殊的结案证明。

微信调解让双方省心

大冶市某物业服务公司与被执行人冯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冯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5千余元。执行过程中,大冶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冯某都以“没钱、没空”等理由推脱。

因冯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拘传,被拘传到院后,冯某随即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协商。“我确实没钱,可以找我老公给,法官,你这边能不能快点,我下午还要上班。”“法官,我们中午已经下班了,只能下午来。”

为了尽快案结事了,执行干警想到两全其美的办法,由执行干警充当双方“中间人”,再与双方沟通后,由干警添加物业公司的微信,再将其收款码发给申请人一方,收到物业费后,申请人同意结案,冯某也顺利回到工作岗位。

下一步,大冶法院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办案方式,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执行,深度运用微信APP的社交功能,强化线上执行办案,确保执行工作力度不减、热情不减、韧劲不减,全力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