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自动履行 百万工程款到账!

2026-05-29 09:25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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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这笔工程款终于到账了!”近日,某技术公司代表专程来到黄石中院,将一面写有“调解终诉化干戈,案结事了解心结”的锦旗送到黄石中院民一庭法官手中。这起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法官锲而不舍的调解下,最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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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本案中,某智能工程公司承揽了某开发建设公司的消防工程项目,后将其中50%的工程转包给某技术公司负责实际施工。某技术公司按约完成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引发纠纷。某技术公司以某开发建设公司为被告、某智能工程公司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开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7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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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第三人某智能工程公司承接工程后再分包给原告某技术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分包,双方合同无效。同时,某技术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向被告主张工程款。因工程已完工,原告在本案中有权主张全部工程款项。


但被告没有违法行为,依据被告与第三人合同约定,被告目前应付的工程进度款应按审核报告书审定金额的70%计算,且被告已向第三人支付部分款项,被告尚欠第三人的工程进度款金额小于原告的应收款项。因此,一审判决被告将其尚未支付给第三人的工程进度款,直接支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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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某技术公司与某智能工程公司均不服,上诉至黄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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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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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了黄石中院,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卷,很快厘清了三方法律关系。无论是某技术公司要求某开发建设公司直接支付全额工程款,还是某智能工程公司主张其与某开发建设公司之间的支付条款同样适用于对某技术公司的支付,各方诉求分歧明显。再加上审计费用、修复费用等实际项目问题的交织,三方的矛盾要想通过一次判决圆满解决几乎不可能。让三方坐下来,共同算清一笔“明白账”,才是最好的化解方式。

承办法官向各方当事人反复说明这一情况,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后续都会引发新的诉讼,甚至强制执行,不仅耗时费力,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与其陷入无休止的诉累,不如大家坐下来一次算清。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三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同意尝试调解。随后,承办法官持续通过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案件办理期间,因工作调整换岗,黄石中院民一庭始终坚持“案不离人、责任不断”的原则,由其他同事主动接力,继续跟进案件进展,及时沟通反馈,确保调解工作无缝衔接、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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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沟通,一点点化解分歧,法官传递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将心比心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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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从最初各执己见、紧守自身立场,到逐步开放思路,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不仅算清了账目,也实现了各方满意的结果。不久后,某技术公司顺利收到工程款,资金及时回笼,企业运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至此,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也再次印证:调解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而是以最小司法成本、最短化解周期实现最大社会效益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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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黄石中院民一庭工作的真诚认可,更化作激励全庭持续深化实质解纷、做实定分止争的不竭动力。今年5月,民一庭已累计调撤案件23件。下一步,民一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目标,在做实做优调解工作、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方面持续用力,用实际行动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