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为你打开心灵的窗

2013-02-21 09:52
作者: 程莉娜    浏览: 3919

执行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案件久拖不决,就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伤害当事人的感情。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颜学平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执法为民原则,公正高效执结每个案件,做到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5年9月12日,一个叫耿超的小伙子乘坐朱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时,被一辆小车撞成植物人后死亡。小车的登记车主为华某平,当事司机是华某浩。该案经一审、二审及再审,最终黄石中院作出[2008]黄民再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某平、华某浩二人赔偿受害人耿超家属28万余元,摩托车驾驶人朱某某承担7万余元的赔偿费用。判决书生效后,耿超的母亲江利珍依法向市中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内容。

2009年5月,申请执行人江利珍除拿到保险理赔及市中院执行的2万元外,其余赔偿款还没有着落。颜学平在接手执行这个案件后,多次上门做三个被执行人的工作,并到房产、土地、银行等部门进行调查,却未获得任何财产线索。尽管困难重重,但他却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华某浩父母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华某浩的父母劝华某浩的兄弟卖房筹款11万元,又借款5.5万元,加上原来已执行的2万元,一共凑了18.5万元赔偿给江利珍,至此双方同意和解结案。而另一被执行人朱某某因生活困难,多次执行未果。

前不久,颜学平又带着江利珍前往朱某某家中了解情况。此时,朱某某的爱人已患癌症,全家人靠他一个人赚钱生活,十分艰辛。考虑于此,颜学平没有马上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给双方当事人陈述了彼此的困难。随后,朱某某表示从每个月工资里拿出200元给江利珍,另外又借了些钱,共筹得2万元交给了江利珍。而江利珍看到了他家的困难后,买了排骨、水果看望他的爱人。本应是互相仇视的两个家庭,却因为颜学平的劝说,让他们流露出人性善良的本质,感受到了世间的温暖

执行初时,江利珍每见一个法官,都要哭一回,疯一次,骂一场。颜学平有感于她内心的不平衡,失去至亲的痛苦,每次接待她都是心平气和听她诉说,然后诚恳的开导她,并没有单纯地讲解法律规定,而是谈生活,谈未来,直至她心情平复。江利珍曾说,老天给她关上一扇门,颜学平却为她打开一扇窗。现在的她精神状态有了很大改善,说得通理,讲得出情。她感激颜学平对她的帮助,为案件做的一切努力,她说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理得到了安慰,虽然她比颜学平年长很多,但两人现在却像朋友一样。

有多少当事人把法官当成朋友?有多少法官能让当事人把自己当成朋友?执行是法官的本职工作,也许在他们看来,走好每个程序,想尽一切办法,只是在尽自己的职责,但不起眼的一句话,不厌烦的倾听,却无疑给了当事人生活的信心,对美好事物的期盼。颜学平做的是每个法官都应做到的,公正执法,廉洁为民,表扬和锦旗不是他的追求,在他心里,是希望当事人理解执行工作,支持执行工作,肯定执行工作,这才是他工作的动力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