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星服务” 让企业“轻装上阵”

大冶法院上门为筹备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

2022-08-08 16:01
来源: 大冶市人民法院
作者: 吴丽芬    浏览: 637

7月29日,大冶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宝明,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开文一行到大冶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公司)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走访调研活动,为筹备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

融通公司正在筹备上市,已拥有专利29项(含国际专利1项),在审专利52项,被评为湖北省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湖北省重点工业企业、湖北省“新物种”瞪羚企业、湖北省“专精特精”小巨人,获得省技术中心认定、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黄石高新技术20强企业。

黄宝明一行来到企业生产车间、展厅,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状况,向负责人了解企业发展历程、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倾听企业在知识产权、公司上市前期筹备等工作中的困难和需求,现场开展法治宣传,为企业负责人和法务人员解读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并对企业知识产权和筹备上市遇到的法律难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黄宝明表示,大冶法院出台了16条服务举措,为50家优质企业提供“标星服务”,已将融通公司纳入优质企业名单。企业享有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等“优先权”,立案时免交诉讼费,参加网络司法拍卖时免交保证金,申请财产保全时免担保等系列司法红利。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大冶法院作为黄石市唯一一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大冶法院出台了8条措施,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构建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全方位保护体系。

此次企业调研不仅让让企业收获满满,也让企业负责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融通公司负责人对大冶法院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特别是公司与西藏某锂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及时为公司追回300余万元货款,为企业挽回了损失,体现了法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保驾护航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