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法院宣判李某强等人涉恶案

2019-11-08 11:14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张丽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大批案件进入到了各个法院的起诉、审判环节,下陆区法院的扫黑除恶工作重心也随之进入到了案件审判的阶段。近日,下陆区法院对李某强等3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宣判,系该院宣判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形成了以李某强为首,叶某虎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因琐事随意打砸财物、殴打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百姓,同时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数次开设大规模的赌场谋利,参与当地其它恶势力集团工程利益争端,在当地影响恶劣。该犯罪团伙实施多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横行乡里、欺压当地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而被告人马某花仅实施开设赌场行为,并无证据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最终,下陆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马某花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叶某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万元。

下陆区法院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深挖余罪,本案在两次追加起诉后,最终定性。注重处理好“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做到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又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既不拔高也不降格,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本案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在上诉期内表示不上诉,判决已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