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两个月来全市法院开展“霹雳行动”取得的成效,并宣布为全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按照省法院“三大战役”的统一部署,黄石市两级法院决定将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飓风行动”。
会上,市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少军表示,为开展好“飓风行动”,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四个四”上下功夫,即清理化解“四类案件”,集中采取“四种手段”,重点打击“四类主体”,力求达到“四个效果”。
“四类案件”是指集中执行涉市委“双千”(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中重点骨干企业案件,集中执行涉特殊主体(失信政府机构)案件,集中执行涉“五百”活动中多年未执信访案件,集中执行涉金融债权案件。“四种手段”,即强化刑事打击、司法拘留、车辆查扣等法律手段适用;强化强制搜查,强制审计等法律措施适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法律手段适用;强化互联网+和综治网格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深度运用。“四类主体”,即“霹雳行动”中被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曝光等法律措施,仍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仍然开豪车,住豪宅,高消费的人;寻求地方或部门保护,明目张胆抗拒法院执行的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境的人。“四个效果”,即执行效能明显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大部分得以执行;联合惩戒彰显威力,让失信“老赖”四面楚歌,人人喊打的态势基本形成;规范执行更加给力,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平台基础日臻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财产查控、执行指挥三大系统建设基本建成。为确保“飓风行动”如期实现“四个效果”,分四个阶段递进部署。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第二阶段清查摸底;第三阶段攻坚实施(适时开展夏季攻势集中执行行动);第四阶段总结评比。
希望通过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能够筑守诚信底线,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