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荆楚雷霆2023”专项行动以来,执行局贯彻落实“一性两化”工作要求,采取发出信用修复证明、评估拍卖、异地强制腾退等多项措施,清积案、去存案,超一年以上案件全部清零,推动历史旧案执结172件,执行到位800余万元。
从“躲起来”到“站出来” 信用修复显神威
谢某某与梅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5年依据生效判决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梅某以不接听法院来电、拒不露面的方式与执行干警“躲猫猫”。后经查,梅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该案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董法官,我去银行贷款,银行称我有未结案件,因不良失信记录拒绝发放贷款,我该怎么办?”2023年8月,“消失”近8年的被执行人梅某突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董进。董进迅速反应,当即与“送上门”的被执行人展开“博弈”。
沟通过程中,董进法官向梅某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影响融资贷款。要想消除失信影响,只有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屏蔽失信信息。同时强调只要其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法院将出具有利银行审查贷款的有效证明材料:结案证明、信用修复证明。随后执行法官董进与申请人谢某沟通,转达被执行人的履行决心。谢某表示只要梅某履行完全部债务,其同意案结事了,配合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8月24日,梅某带着13万元现金前往法院主动履行,申请人谢某也当即写下结案证明。同时法院依法定程序向梅某出具结案证明、修复信用证明。历时八年,该案不仅得以执行完毕,同时也使得梅某得以修复信用,获得融资贷款资格。至此,双方当事人心结得以化解,该案圆满执结。
采取信用修复机制是贯彻《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激励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解除信用惩戒的有效手段。执行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秉持宽容并济的原则,坚持走完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不仅赢到了“纸上”,更落到了“袋里”。
从“腾退难”到“终腾退” 异地协作显成效
申请执行人明某某与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7年3月28日立案执行,该案因涉案房产在鄂州地区,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抵押查封的房产常年被案外人侵占居住,我院执行干警尹思洋多次上门做工作均无果。
今年6月16日,我院与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司法协作共建活动,并签订《异地执行协作协议》,对异地拘留、强制腾退、扣押车辆等常见执行措施的协作方式、对接流程、办理时限等予以规定。执行干警尹思洋迅速联系鄂城区法院执行人员,请求其协助,动态掌握涉案房产的居住情况,制定可行腾退方案,随时准备前往鄂州腾退。8月3日,我院执行干警一行在当地社区的配合支持下,有序展开腾退工作,历时六年,该房屋终交付至以物抵债申请人明某某处。
“六年来,尹法官从未放弃过腾退,从未抱怨过一次,能成功腾退离不开您的坚持,请您务必收下这面锦旗。”8月29日,申请人明某某带着锦旗前往我院,用“执法如山 勤政为民”八个字表达其衷心的感激之情。该案成功腾退移交已得到了被执行人的理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执行效果的双赢。
长期以来,异地执行司法因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质效。“港城”两院利用异地协作工作机制,实现异地法院办案的“同城效应”,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袋”提供坚实保障。
轻舟不惧万重山,长路漫漫又灿灿。生效判决的执行事关法律权威,事关公平正义,事关当事人的“纸上”能否真正“落袋”。执行法院执行干警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以真心换民心,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