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祖法庭“微信调解室”:拉近心灵距离,化解远方纠纷

2024-07-18 18:29
来源: 大冶市人民法院
作者: 张国庆    浏览: 1604

“‘微信调解室’太方便了,不用大老远跑回就解决了问题!”近日,大冶法院殷祖法庭将“智慧调解”延伸到微信端口,巧借“微信调解室”隔空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保护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2013年至2024年,原告李某华为被告李某春提供劳务服务,期间,李某华催促李某春支付8000元劳务报酬,李某春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多次请求延期支付。无奈之下,李某华将李某春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殷祖法庭庭长胡国艳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求与理由,同时得知两人均在外地工作,不便到庭参加诉讼。小案不小办!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胡国艳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微信+电话”方式进行调解。

“请更改一下群备注。”调解当天,胡国艳将原被告拉到“微信调解室”,通过人像核实、身份证识别等方式,依法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在一阵嘘寒问暖中,“微信调解室”架起友谊桥梁,拉近心与心的距离,大家很快熟络起来。殷祖法庭趁热打铁,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调解。被告李某春对原告李某华的起诉事实及理由表示认可,在胡国艳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在线签字确认,李某春同意向李某华支付劳务费8000元,并定于今年10月1日前付清,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不到10天时间。

近年来,殷祖法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诉讼服务范围,将诉调对接办公室、联络点微信工作群巧变“微信调解室”,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理事会等入驻“微信调解室”,为在外地的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指尖化”服务。自“微信调解室”建立以来,殷祖法庭成功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00余起,既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大冶法院将继续践行亲民、利民、为民、便民原则,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创新工作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解纷方式,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