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执结案件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在院执行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化压力为动力,加大执行力度,这已经是本周执结的第五起案子了。”执行法官邓敬富在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后,一脸疲惫的表情略显放松了些。
2013年7月7日,柯某海无证驾驶轿车搭乘受害人柯某洲、柯某成,从阳新县富池镇往兴国镇方向行驶。晚8时许,该车行驶郭家湾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柯某洲、柯某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多次与柯某海等事故责任人协商,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遂来法院起诉,后经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责任方柯某海等四人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费合计18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的第一时间,就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律师,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受害人家属由于失去至亲,承受着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双重痛苦,一旦赔偿款得不到实现,就极有可能到法院及有关部门上访、告状,给社会增加不安定因素,造成不良后果。而事故主要责任方柯某海正在服刑,执行工作陷入困局。然而,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带队逐一找到其他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与其当面沟通,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将承担法律后果,用法律的威严以及震慑力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接着通过查银行存款、查车辆、查土地、查房产、查工商税务、查债权等六查的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同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沟通,并将查询情况和执行工作进展及时告知申请人,取得了执行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边执行边做双方的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分批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告一段落。
阳新是闻名全省的打工大县,每逢岁末年初,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为抓住有力执行时机,加大执行力度,阳新法院提早部署创新手段促进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取得了实际执行效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执结各类案件143件,执结标的额1784.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