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分析女性涉毒犯罪并提出对策

2014-03-04 17:02

   

“女人节”到来之际,笔者展开了一次特殊的调查,发现阳新地区女性犯罪率虽然不高,但女性犯罪中涉毒类犯罪高频、集中,应高度关注。2011至2013年,阳新法院共判处被告人1452人,其中女性68人,女性犯罪率为4.6%,涉毒类犯罪71人,其中女性13人,女性涉毒犯罪率为18%,远远高于女性平均犯罪率。笔者通过调研分析女性涉毒犯罪之成因,呼吁社会关注特殊群体,预防女性犯罪。

一、女性涉毒类罪犯的犯罪成因

(一)法律意识“不强”。阳新属于劳务输出大县,“留守”现象突出,因监护不力等原因,许多学龄青年辍学闲散于社会。在调查中笔者发现,13例女性涉毒犯罪中,初中以下文化10人,占77%,均属于留守家庭成长环境,文化程度低导致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她们有些头脑简单,如李某,犯罪年龄19岁,将毒品买卖当作是“做买卖”,因协助其哥哥运送毒品、接收款项构成贩卖毒品罪。也有部分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妥,但在实施中仍抱侥幸心理,在非法暴利驱动下铤而走险,这些人往往是对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认知不足。

(二)感情生活“不稳”。涉毒类罪犯多数因感情生活不稳定,家庭破裂,一旦离婚没有经济来源,在金钱的诱惑下,很容易被不法之人拉拢,干一些非法勾当从中谋取钱财。如顾某,因婚姻破裂,无生活来源,破罐破摔,离婚后即加入贩卖毒品队伍。13例女性犯罪,未婚女性12人,占92.3%。

(三)价值追求“不对”。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涉毒犯罪女性绝大多数表里不一,思维活跃,擅于掩饰、擅于投机、攀比、享乐思想严重。当劳动收入无法满足其消费欲望时,被不良行为人影响即会随波逐流。如程某,便是因为与友人攀比购买奢侈品缺乏资金而一步步踏入犯罪深渊的。13人中无业者13人,占100%。

(四)生活习惯“不好”。许多女性染上吸毒恶习,又缺乏固定经济来源,主动或被动的在贩毒利润利益驱使下开始违法犯罪。13人中11人有吸毒恶习,占84.6%。

二、预防女性涉毒犯罪的对策

(一)“多方式”法制教育。在调查中,有30.4%的罪犯不知道涉毒等是犯罪。大多数涉毒类罪犯不仅仅缺乏文化知识,更缺乏的是法制和毒品危害性的教育。故加大宣传力度,展开更为直观的教育,如以图片、专题电教片、讲座等形式进校园、进社区、进街道、进吸毒人员矫治场所,开展以普法教育为主,以禁毒宣传为辅进行形势教育,促使学生、基层社会单元生活女性、吸毒人员懂法识害,扼恶于萌芽、防患于未然,提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是预防和减少女性涉毒犯罪的有效途径。

(二)“多渠道”塑造人格。 女性涉毒类罪犯多数是因为价值取向扭曲、拜金、贪享奢侈的生活、摆阔等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同时,青少年涉毒犯罪则大多由于单亲、冷遇或文化素质低下,错误的人生观、多元需求失衡或好奇、赶时髦、赌气、苦闷,还有被诱惑、教唆、欺骗、强迫,加之法律意识淡薄走向了歧途。因此,家庭、社会、学校要通过关注女性心理健康,重塑人格、重塑价值取向、培养正确的伦理道德观,不断加强女性专题教育,使其感知犯罪的羞耻感及因犯罪带给家庭的种种不幸,给社会带来的危害。采取伦理道德教化往往比法律的评判更直接、更有效、更能触及心灵深处,从心理上也更易被女性接受。

(三)“深层次”净化环境。在诱发女性涉毒类罪犯重新犯罪的诸多因素中,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感染侵害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严打”整治斗争的有效开展,无疑可以改善、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从而在根源上预防女性涉毒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的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