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中国某冶集团公司代理律师就来到黄石中院执行局领取结案通知书,并对法院为其当事人一次性执行到位1391万余元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以来,黄石中院通过处置被执行人武汉某机械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位于武汉的房屋等财产,为其追回欠款298万元,因未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今年春节前后,申请执行人受疫情影响,企业流动资金非常紧张,再次向黄石中院陈述困难,请求帮助。案件承办人李俊及时向执行局长进行汇报,经研判后,决定依法对本案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该案存在的难点痛点多维度的全面梳理分析后,认为在被执行人暂未发现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下,应转变执行思路,尝试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方向努力。
为此,案件承办人李俊通过实地走访、线上反馈、线下查询、关联调查、文书倒查等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武汉某机械集团公司的到期债权进行了“地毯式”的摸排。
经连续摸排,种种迹象都指向被执行人对位于重庆的某科技股份公司可能享有到期债权。案件承办人李俊随即远赴千里外的重庆对该企业予以现场调查,核实确认被执行人武汉某机械集团公司对该公司确实享有足额到期债权后,立即依法向某科技股份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3月28日,某科技股份公司按照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向申请执行人中国某冶集团公司直接履行1391万余元,该案全部执行完毕。同日,黄石中院制作结案通知书,但因武汉出现疫情,双方当事人直至4月8日才来到黄石中院执行局签收结案通知书。至此,本案圆满结案。
自今年省法院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活动和黄石中院部署“五化五到位”工作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热情高涨,奋勇争先,想方设法优环境、保企业、破难题、抢结案。用一件件执行案件的良好效果,一笔笔执行标的的履行到位,一声声当事人的诚挚感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擘画良法善执新篇,兑现护航企业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