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法院:从“坐堂办案”到“上门办案”

2024-11-27 15:04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吕蕾 洪丽萍    浏览: 1539

下陆区人民法院继去年开启残障老弱群体立案绿色窗口之后,今年又推出对涉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机制,对于出庭困难的当事人,采取上门办案的方式,不断强化为残疾、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援助举措,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19日,下陆区人民法院法官上门送达并就地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该案件共涉四个当事人,其中债务人洪某是一名行动不便、常年居家的85岁老人,考虑其无法外出又无人代为应诉的现实困难,为使其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案件承办法官果断决定从“坐堂办案”改为“上门办案”,直接到洪某家中送达并组织现场调解。

被告洪某因房屋装修需要资金,于2022年底从原告李某处借款6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同时,洪某的朋友柯某、陈某对该笔借款以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李某将借款本金转账给洪某。截至调解当日,经双方核算,洪某尚欠李某4万余元借款本金未偿还。

办案法官查明上述事实后及时与原、被告沟通,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积极推动调解工作。针对洪某目前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围绕事实、情理、法理真诚劝解,耐心调解,为当事人研究合理还款计划,极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经过办案法官的一番努力,李某同意在还款时间及还款利息上作出让步,洪某也表示一定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按时还款,双方最终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办案法官"如我在诉"的情怀和坚持以“调”为先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近年来,下陆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服务触角,致力于以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以现场开庭、上门调解等履职方式,践行了“宁可让法官多跑路,也要确保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正是下陆区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走进社区或走进当事人家中,是到群众中去提供司法服务,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群众感受到的是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