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些都是我养家糊口的血汗钱,谢谢你们维护正义,让我有机会讨回这些钱......”,7月18日,林某平等人不顾烈日高温,前往市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寻找其案件承办人。法警根据民事判决文书承办人员姓名联系到了民事速裁团队的法官助理叶苑。叶苑等人在诉讼服务大厅接待了林某平,林某平将手中写着“人民法院为人民,强制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郑重地交给叶苑手中,饱含感激之情。
林某平为李某在武汉市蔡甸广场市政项目安装钢结构,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劳务费,林某平经过多次催讨仍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追索劳务报酬。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平的诉请缺乏证据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对林某平的诉请未予支持。后该案上诉至市中院,民事速裁团队合议庭法官对案件庭审笔录、证据材料进行反复研读并分析,最终支持了林某平的上诉请求。
锦旗送出后,林某平对案件后续执行事宜表示困惑,并表示不知如何准备执行材料。法官助理叶苑及书记员李唯了解到林某平的诉求后,告知其如何准备填写相关执行立案材料,很快将相关材料准备妥当,该举充分体现了市中院速裁团队的司法温度和团队精神。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干警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听民意、察民意、解民忧,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严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