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要求,深化执行“双重管理”改革,近日,黄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太禄率调研组赴苏州中院、苏州吴中区法院、惠州中院学习考察,就执行“双重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破融合等方面工作,与当地法院领导和相关同志进行探讨交流。
在苏州中院,调研组听取了该院关于“一体两翼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苏州法院在推进执行数字化转型和执破融合改革方面的探索实践。考察期间,双方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并签订《执行协作备忘录》,就持续增强两地法院执行互助协作,深化执行工作互学互鉴,推进切实执行难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
在惠州中院,调研组实地参观了执前和解室、执前调查室、执行事务中心。惠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兢全面系统介绍了该院“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属地实施”执行模式改革情况。双方围绕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执行统一立案、统一调配案件、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执源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细致探讨。
下一步,黄石法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坚持外学内创,深化学习考察的成果运用,锚定黄石中院“抓五化、争一流”,奋进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