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23 08:41
来源: 政治部
作者: 政治部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科员)5名,其中2名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非C证),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此次遴选面向本市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已备案登记的公务员

二、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公务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7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其中部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非C证);

8、身体健康;

9、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报名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黄石市中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楼811室,联系电话:6355388,6366908)报名。黄石市中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面试

根据《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黄石市中人民法院负责组织笔试、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比例不低于1:3(其中已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不少于6人)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6日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22日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得分高低顺序以12的比例(其中已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不少于4人)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遴选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选调人事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结果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入后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2日

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籍   贯

民 族

参加工

作时间

入党时间

身  份

证  号

是否具备公务员身份

         

         

健康状况

是否通过司法考试

法律资格证书编  号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报考职位

是否满足其他报考条件

报名信息确认

以上填写信息及提供的附件均为本人的真实情况,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盖章)

        2013年   月  日  

黄石

市中

级法

院审

核意

                                         

                                                                                                     

(盖章)

2013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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