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释法说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

2024-04-19 11:27
来源: 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陈玉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4月16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原告陈某、被告白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该份提示函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后,该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提示函》内容全面,言辞恳切,让当事人明白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是一份父母责任,更是一项法律义务。

该案原告陈某与被告白某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女儿已成年,儿子尚未成年。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生矛盾等多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故陈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白某甲由被告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

在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现状、子女抚养等情况,承办法官调解双方离婚并妥善处理财产,同时考虑到未成年小孩的身心健康因素,承办法官陈文娟在庭上向陈某与白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并提示陈某与白某要当好合格家长,多关心、关注未成年小孩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听取他们意见,不把小孩当作父母发泄、转移负面情绪的对象,帮助小孩健康成长,尽力避免因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同心为爱,法护未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案件中,秉持“和”家事审判品牌理念, 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邀请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及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到场、开展线下讲座等形式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抚养费纠纷中的当事人提供贴心用心暖心的多元司法服务,用生动的司法实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为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