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法院在民事诉讼保全中首次引入保险担保

2017-12-04 19:39
来源: 铁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铁山法院

近日,铁山法院根据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依法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某某、胡某某的银行存款1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这是铁山法院首次引入保险公司保单保函作为担保采取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为保全担保开辟了新途径。

保险担保作为一件新的保全担保形式,在保险责任期间,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如因申请错误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保险担保有利于法院降低财产保全的风险,提高诉讼效率,也为缺乏担保财产、资金紧张的保全申请人拓宽了保全担保的渠道,从而更加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