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师亦友待同事 清正廉洁为人民

阳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冯进干同志先进事迹

2019-04-22 08:33
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
作者: 阳新法院

法庭上,他头顶法徽,身着法袍,铁面无私;工作中,他热爱事业,刻苦钻研,勇于超越。二十一年前,冯进干同志秉承着对审判事业的憧憬和热爱进入了阳新法院;二十一年后,他已在刑事审判庭庭长的岗位上奋斗多年,用一腔忠诚为民之情、一颗淡泊名利之心,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亦师亦友 真诚待人创庭室和谐

庭长,是全庭学习的标杆,行得稳、站得直是最基本的要求,冯进干同志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2018年,冯进干同志受理案件168件,结案161件,结案数全庭第一。

“小”细节反映大内涵,冯进干同志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他在肩负压力的情况下,依然为同事着想,不仅分给自己的案件数量多,还把复杂的案件留给自己,尽量为同事分担工作压力。他每个月都会细心考量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合理分配,让每个刑庭法官都能感受到庭长给予的关怀。

“在平时工作中,冯进干同志带领我们深入研究新的法律、法规和新的司法解释,在不同的意见碰撞中形成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刑庭法官赵宇如是说。审判工作中难免会有各种争论,但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业务能力,形成统一的量刑标准,这并不影响冯进干同志和同事们之间的感情,“同事们和我相处没有太多的拘束,大家亲如兄弟姐妹。”

一身正气 铁面法官促社会安宁

刑事审判中,法官往往面对的是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无论是穷凶极恶的大罪犯还是偷鸡摸狗的小扒手,都必须要求法官在审判中保持公平、公正,基于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冯进干同志始终坚持法理结合,宽严相济,既量刑适当,又体现以人为本。

如2015年,被告人汪某在担任阳新县浮屠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采取虚报、欺骗的手段,以发展项目为由向县扶贫办申报扶贫资金20万元。该项目20万元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办拨付到浮屠镇财政所后,在汪某的安排下将该笔扶贫资金中的9.3万元用于补偿项目所在基地的实际承包人;剩余10.7万元用于支付偿还村委会新建办公楼的欠款、村委会以往不能报的招待费、偿还以往村委会租用车辆的车费和村委会其他日常开支等。汪某违反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用于扶贫的款物10.7万元,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汪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判决汪某犯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例入选2018年湖北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十大典型案例。

锐意进取 刻苦钻研强专业素养

冯进干同志总说,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当事人的自由荣辱,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法律知识博大精深,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他深感自己所学的知识不够。如果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很难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除了与同事们进行讨论,他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不仅把所有空闲时间都用在学习上,而且在工作中也不放过任何学习机会。向年长的同志学,向年轻的同志学,向能翻阅到的卷宗学习,在法律知识海洋遨游中,他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理论知识学以致用,着力提升自身办案能力。多年来,他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全部达到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两袖清风 严于律己护法律权威

两袖清风,严于律己,维护法律权威。冯进干同志深知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要时刻保持着公平、公正,哪怕是一丝折扣,都会有损法律的权威性。

“公生明,廉生威”,案件好办,人情难挡。因此,他时刻都不放松自己的思想修养,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邪恶所惧,坚决不让胸前的天平受到任何玷污。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

“在情与法之间,人民法官要以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以 “耐心”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官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冯进干同志说道

今年2月份,他被评选为黄石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之一。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负使命,为审判事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