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袭警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了袭警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人民警察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法治尊严。
基本案情:2022年10月,被告人程某酒后与父亲因家庭纠纷在某餐饮店内发生打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在处置过程中,程某因醉酒情绪激动,不听民警劝阻,以拳打、脚踢等方式暴力对抗民警正常执法,造成两名民警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程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为保障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袭警罪”,该项罪名最高可判有期徒刑七年。
法官提醒:人民警察既是法律尊严的坚实守卫者,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民需敬畏法律,切勿因一时冲动让自己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