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院:与湖北师范大学共拓合作新路径

2025-04-18 18:36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133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法院与学校资源共享、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4月16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湖北师范大学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黄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龙梅,湖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雷儒金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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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党委书记邓光君与黄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敬涛共同签署《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师范大学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协议重点聚焦五个方面:合作开展理论研究,共筑学术新高地;产教融合共育英才,打造人才孵化器;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升级司法数据库;多元拓展全面发展,探索合作新路径;健全机制制定项目,绘制发展路线图。

雷儒金在签约仪式致辞中提出三方面的愿景,一是要以签约为契机,打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共研法学课程体系、共育复合型人才三扇“实践之窗”;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业务培训、资源共享四大方向开展联合攻关;三是要以服务地方为使命,从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打造示范性合作项目两个层面深化合作。

郭龙梅指出,作为扎根黄石五十余载的省属重点高校,湖北师范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法治黄石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法律人才,成为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高地”。

郭龙梅强调要以共识促共建,筑牢法律根基。遵循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深化合作,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培养适应新时代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要以共学促共进,提升合作实质。搭建共学共促平台,建立互学互帮机制,通过“双导师”制度,共同组织案例研讨、教学实践、课题攻关等活动,将丰富的办案实践与学校的理论研究相结合,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要以共享促共赢,拓展合作成果。坚持共赢双赢,相互取长补短,努力在教学实践、履职实务等方面加强融合支撑,实现双向奔赴。让湖北师范大学的教授、专家成为法院的智库,让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实践支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法治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湖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胡艳军主持签约仪式,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领导班子与教师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黄石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