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N”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6-01-09 10:08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尹君    浏览: 49

2025年,黄石法院行政审判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创新“1+3+N”工作机制,凝聚多方合力,深化协同共治,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效率提升,行政诉讼收案量与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下降,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01

抓前端治未病  防纠纷于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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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法院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在“3+N”机制(即“两高”和司法部牵头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基础上,创新“1+3+N”工作机制(即结合本地社会治理需求,由黄石法院牵头,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及相关行政机关构建的更具实操性的全链条争议预防化解网络),构建“行政主导、司法终局”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新机制。发出5份行政审判白皮书,获地方主要领导批示4份,针对征收补偿评估标准等三大共性问题开展全链条治理,实现从“个案协调”到“全域治理”的转变。同时,围绕工伤保险认定、集体土地征收等领域法律适用问题与相关行政单位开展同堂培训35次,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机制,组织900余名执法人员线上线下旁听庭审23场,实现以听促学、以案释法,切实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争议化解从“末端应对”转向“前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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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重和解强引流  止争议于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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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联动相关部门加大审前和解力度,破解司法与行政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问题共研、对策共商”。加强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窗口引导,建立法院与复议机构常态化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收案量连续两年持续上涨,复议后诉讼率持续下降,实质化解成效显著。强化“立审衔接”,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征求意见机制,针对重大、敏感及示范类争议,在立案前发送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征求意见相关函件60余份,反馈率100%,通过风险提示与化解建议,有效推动矛盾纠纷于诉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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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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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重问题强反馈  纠错误于未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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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庭率、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等硬性指标。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建立出庭应诉台账,逐案发送出庭通知、应诉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04%,实现“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深入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机制,对拟判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判前及时向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对已判决败诉的案件,有针对性向相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22份,全部得到落实反馈;引入专业调解组织,加强“专业化+类案化”调解,实行全流程诉调对接,调撤案件194件。





行政审判不仅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黄石法院将持续发挥“1+3+N”工作机制作用,携手各方力量共同书写行政争议多元共解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执法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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