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晚,在黄石“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3·15晚会上,对全市2016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颁奖。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2016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出席晚会。该院民一庭副庭长胡志刚被评为2016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代表市中院上台领奖。
2016年,该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消费维权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市中院支持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受理各类案件3402件,审结3156件,结案率位居全省第四。其中,受理民商事案件1793件,审结1651件。依法妥善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消费维权案件,维护消费安全和市场秩序。争取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联合市消协等第三方力量依法调解消费争议,在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力求案件结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融合,妥善化解消费纠纷。2016年无一起消费维权案件被上诉申诉或上访。
认真开展消费维权法治宣传
2016年,全市法院正式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电话咨询法律服务,打造升级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平台。多途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利用法治宣传月、“3·15”消费维权日、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点时期,积极开展街头送法普法活动,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2016年共在各级媒体刊物发表各种普法类视频音像及新闻信息70余篇次。
以案说法,现场普法
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组织观摩庭审、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报道等形式,现场说法,教育引导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民事案件现场调解结案率达40%。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干警入户走访180户,发放消费维权、劳工维权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提供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中院指定民事审判第一团队主要负责消费维权组织领导工作,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牵头指导,抓实抓细。有针对性地调研考察外地消费维权审判工作,虚心学习各地先进团队的工作经验,认真学习全国先进法院、先进法官的调解工作经验,在借鉴吸收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学习培训,营造求知问学浓厚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审判人员的政治素养、知识储备跟得上不断发展的时代形式和不断完善、修订的法律法规,心中牢记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办好消费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