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更能让我们的日常生活互相帮扶,共同面对困难。近日,阳新法院浮屠街法庭顺利调解一起邻里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案件详情
2021年12月1日,卢某与王某因邻里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后卢某的爱人和儿子赶到现场,又与王某及其爱人李某发生冲突。经法医学鉴定,王某、李某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3月28日向阳新法院提起公诉。
诉讼过程中,卢某向阳新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22年6月10日,该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卢某33411.26元。王某服刑期满后,以其和爱人李某也在2021年12月1日的肢体冲突中受伤为由,将卢某及其爱人李某、儿子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6万余元。
“这起案件是邻里纠纷,如果一判了之,即便案结但未必事了,双方可能产生新的更大的矛盾,我们认为应当尽可能达成调解,以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审执协同、实质解纷理念,多次寓情于法,居中协调,分别向双方了解事件原委,结合相关的刑事判决书、执行案件情况以及警方笔录等,还原了案件整体脉络。
因双方在此次纠纷中均有受伤,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谈心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立场考虑问题。经过耐心劝说疏导,促使双方相互让步,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至此,一起历时两年有余的邻里纠纷最终以调解方式成功解决。
法官的话
在办理邻里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时,应从双方的邻里关系、冲突起因和各自过错程度等方面着手。对于因同一起纠纷引发的相继起诉损害赔偿问题,如果能在后案审判过程中考虑前案执行的进程和难度,树立审执协同的思维,抓住双方根本争议焦点,通过解决诉讼案件,同步达到解决执行案件的效果,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三赢”目的,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有效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审执协同、实质解纷,在审理中预判执行,在执行中反思审判,也是浮屠街法庭一直以来践行的理念和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