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市中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以《遵纪守法 ,做合格党员》为题,给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教育党课。
王又明结合院里开展的“以案说纪,引以为戒”警示教育活动和自己的学习心得展开来讲。回顾我市政法干警违纪典型案件,分析违纪事件的原因主要是存在“四个思想”:以为抓纪律是一阵风的思想、认为这件事情很小的思想、存在侥幸思想、忽视执纪必严的思想,揭示违纪事件带来的警示和启示——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心中有纪律、要学会算名誉帐、经济帐、政治帐。王又明要求,各团队和部门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将压力传导下去,确保不出事,不被追责问责。